退换货服务

退换货政策
“丹妮斯”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商品销售后的退货规定。

细则一
退换货总则
凡“丹妮斯”售出的商品
从顾客收到货品之日(以网络发货日期为准)起3日内可申请退换货(仅限现货商品,由客户承担该订单产生的快递费用)。提出退货申请后24小时内寄出并提供快递单号,须凭有效购物凭证 (丹妮斯开据的销售单)、如已开据发票须同时提供发票可办理退货。(请您务必在包裹中附“便签”注明商品订单号、您的联系方式和退货原因)在符合以上细则的前提下,退货商品无破损、无污渍,未经穿着使用,吊牌齐全,保持商品原质原貌原包装,我们在收到货品后, 7个工作日内受理退货服务。

细则二
以下情况不予办理退货
事先未与丹妮斯客服联系登记退货需求,直接将商品退回,无论何种原因, 我公司将一律拒收。请顾客务必联系客服确认退货后,再将退货品发出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;
①任何非由丹妮斯出售的商品;
②任何已使用过的商品、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除外;
③任何因非正常使用、保管和保养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;
④经过裁剪修改的不予退货;
⑤量身定制产品非质量问题不予退货;
⑥到付快递。

细则三
丹妮斯直接拒收“退货”物品的情况 
①事先未与丹妮斯客服联系登记退货需求,直接将商品退回,无论何种原因,丹妮斯将一律拒收; 
②顾客所退商品包装要完好(包括:吊牌、商品包装、发票或购物单据、赠品及附件、包装全貌),否则客服中心直接拒收;

如顾客在明确以上细则后,有退货需求,务必在收到商品1日内按如下流程接受服务:

第一步:请先联系您的婚纱顾问反映说明情况,若您的诉求未解决可拨打公司统一客户热线400-862-0070
第二步:符合退货标准,客服人员会告知您具体的退货操作流程。
第三步:快递货品:请将未经使用(质量问题除外)、无污损、包装和标签完好的商品附上销售合同、如有发票请将发票一起快递(请您务必在包裹中附“便签”注明您的联系方式和退货原因); 
第四步:办理退换货:客服中心收到顾客的退货品后,会在7个工作日内受理退货事宜。通常顾客的 退款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到达顾客指定帐号(视不同渠道而定)。

提示:当您的“退货申请”审核通过后,请务必于1个工作日内将商品以快递形式寄回。
注意:请顾客务必保存好发送退货的快递单号,以防货品丢失时向快递公司查询。